Nov 04, 2026
澳洲簽證介紹

2026 澳洲學生簽證新規總整理|10 月 2 日起境內申請限制、家屬、轉校與費用一次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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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 年 10 月 2 日起,澳洲學生簽證(subclass 500)與監護人簽證(subclass 590)的申請規則大改:在澳洲境內持打工度假、觀光、482 等臨時簽證的人,不能再直接在境內轉申請學生簽證;學生簽證持有人想再申請下一張學生簽證,原則上也要回到境外遞件;絕大多數申請人不能再把配偶與子女加進學生簽證。再加上轉校限制延長到 12 個月、學生簽證申請費調到 A$2,500,對正在澳洲或準備赴澳的台灣讀者影響很大。這篇以澳洲內政部(Department of Home Affairs)與 Study Australia 的官方公告為準,整理所有重點與台灣護照持有人的實務對策。

目錄

1. 新規一覽:哪些人受影響

內政部公告,2026 年 10 月 2 日起(含當天)遞交的 500/590 申請適用新規;10 月 2 日前已遞交的申請(包括有加家屬的)仍依遞件當時的規則審理。已經核發的學生簽證本身不受影響,簽證到期前可照常讀書、打工。

項目 2026-10-02 前 2026-10-02 起
打工度假、觀光、482 等轉學生簽 多數可在境內申請 一律須在境外申請與獲批
學生簽證再申請(續簽) 可在境內申請 只有符合六項豁免才能境內申請
加家屬(配偶、未滿 18 歲子女) 可同時申請或事後加入 原則禁止;僅限豁免類別,且批簽後不得再加入
轉校限制期 主課程 6 個月 主課程 12 個月(至 2027-06-30)
學生簽證申請費(主申請人) A$2,000 A$2,500(2026-07-01 起)

2. 境內申請限制:哪些簽證不能在澳洲轉學生簽

內政部在 500 簽證頁面列出一份「持有者不得在澳洲境內申請學生簽證」的簽證清單,沒有任何豁免,不論你是主申請人還是家屬副申請人都一樣:

  • subclass 417 打工度假(Working Holiday)、subclass 462 Work and Holiday
  • subclass 482 Skills in Demand/原 TSS 雇主擔保工作簽證(所有類別)
  • subclass 485 畢業生臨時簽證
  • subclass 600 觀光簽證、601 ETA、651 eVisitor、602 醫療簽證、771 過境簽證
  • subclass 400 短期工作、403(外交/領事家庭幫傭類別)、407 培訓、408 臨時活動、457
  • subclass 988 海員簽證、995 外交臨時簽證(主申請人)

對台灣人最直接的影響是打工度假轉學生簽:以前很多人在 417 簽證快到期時直接在澳洲境內遞學生簽證、拿過橋簽證等批准,現在這條路完全關閉,必須回台灣(或其他境外地點)遞件,並在簽證獲批時人在境外。另外,自 2026 年 11 月 12 日起,subclass 407 培訓簽證也改為必須境外申請與獲批。

3. 學生簽證持有人的六項境內再申請豁免

如果你目前持有學生簽證(以主申請人身分),只有符合下列其中一項,才能在澳洲境內遞交下一張學生簽證申請;家屬副申請人不能在境內轉為主申請人。內政部特別警告:不符合豁免卻在境內遞件,申請會被判定無效,不能向行政覆審法庭(ART)申訴,而且如果原簽證已過期,可能連申請其他簽證的資格都受影響。

豁免一:同一學校需要最多 12 個月補完課程

從主課程原定結束日算起,再多最多 12 個月就能讀完;課程必須是同一所學校(可以換課程,但新課程的 AQF 等級要同級或更高);若是打包課程,需延長的必須是主課程。換過學校、或需要超過 12 個月的人,都不符合,要回境外申請。

豁免二:DFAT 或國防部資助學生

豁免三:申請攻讀博士(PhD)

只限博士學位,研究型碩士(Master by Research)不適用。

豁免四:申請就讀中小學

豁免五:完成主課程後升讀更高等級課程(course progression)

  • 必須已完成簽證對應的主課程(或同級以上課程),並升讀更高 AQF 等級的課程;若完成的是高等教育課程(如學士),下一個也必須是高等教育機構的高等教育課程。
  • 完成英語課程(ELICOS,無 AQF 等級)後升讀學士可以;ELICOS 讀完再讀 ELICOS 不行;學士畢業後去 VET 學院讀 Graduate Diploma 也不行。
  • 這項豁免不能打包課程,申請時只能有一個未來課程的 CoE;課程銜接空檔原則上教學期內不超過 2 個月、學年之間不超過 4 個月;遞件時要附成績單、完課證明或學校確認信。

豁免六:學校倒閉(provider default)無法續讀

4. 家屬(配偶、子女)新規與豁免

這是這次改革最嚴格的部分。內政部規定:

  • 不論是第一次申請還是再申請學生簽證,原則上不能把配偶或未滿 18 歲未婚子女列為副申請人。
  • 學生簽證批出之後,家屬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再以「後續入境者(subsequent entrant)」身分申請加入,沒有任何豁免。
  • 家屬要加入,只能在主申請人遞件時同時、同地申請;若家屬人在澳洲,他們自己也必須持有可在境內申請的簽證。

可以加家屬的豁免類別只有五種:

  1. 主申請人攻讀博士(PhD,不含研究型碩士)。
  2. DFAT 或國防部資助學生。
  3. 領取外國政府全額獎學金的學生。
  4. 太平洋島國 12 國與 ASEAN 東協 11 國國民(例如越南、印尼、菲律賓、泰國、馬來西亞)。台灣不在名單內,台灣護照持有人沒有這項豁免。
  5. 家屬已經在你現有的學生簽證上,而且你在 2026 年 10 月 2 日前已持有或已申請學生簽證:若你符合「同校補 12 個月」或「學校倒閉」豁免,可在境內或境外再申請時把同一批家屬帶上;若符合「升讀更高等級」豁免,則限境內申請時帶上。

要注意第 5 點的反面:如果你因為不符合境內豁免而必須回台灣申請新學生簽證,即使配偶、小孩目前在你的學生簽證上,新申請也不能再把他們列入(除非另外符合博士、獎學金等家屬豁免)。

5. 境外申請流程與過橋簽證影響

被新規排除在境內申請之外的人,必須在遞件時與簽證批出時都身在澳洲境外。重點如下:

  • 沒有過橋簽證:境外遞件不會獲得過橋簽證(Bridging visa)。以前打工度假轉學簽靠 BVA 留在澳洲等結果的做法已不可行。
  • 等候期間若你持有其他有效簽證(例如觀光簽證),可以入境澳洲,但必須遵守該簽證條件;而且簽證準備批出時若你人在境內,內政部會要求你離境後才繼續處理,所以要常看 ImmiAccount 與電子郵件。
  • 符合豁免而在境內遞件的人,仍會照舊獲得 BVA;BVA 離境即失效,有必要出國要先申請 BVB。
  • 內政部設有優先處理:資料齊全、學習進度良好且因實習(如護理、醫療)需要轉校或延長,或在原校正常進度後轉同級課程的境外申請,目標 5 個工作天內審結;但入境 12 個月內就轉校、常延期或進度不佳者不列入優先。
  • 簽證快到期又有必須到場的期末考時,內政部提到可考慮觀光簽證(subclass 600,可修課最多 3 個月),但持觀光簽證同樣不能境內申請學生簽證,也可能影響日後 485 資格。

離境前內政部建議:確認簽證到期日並在到期前離境;向學校取得新的 CoE 並詢問等簽期間能否線上上課;用 My Health Declarations 確認是否需要體檢,需要的話先在澳洲完成;用 Document Checklist Tool 備齊財力證明、英語成績與 OSHC;到境外後立即在 ImmiAccount 遞件,簽證批出前不要先訂回澳洲的機票與住宿。

6. 轉校 12 個月限制與未來的「Transfer」簽證

教育部修訂的《National Code 2018》第 7 條(法規編號 F2026L01351,2026 年 9 月 30 日簽署、10 月 1 日登記)規定:2026 年 10 月 2 日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期間,非中小學的學校不得接收尚未在原校完成主課程 12 個月的國際學生(原本是 6 個月);2027 年 7 月 1 日起回到 6 個月。例外情況包括原校或課程已被取消註冊、原校受 ESOS 主管機關制裁、原校同意放行並在 PRISMS 登錄、政府資助單位書面支持等。

之所以在 2027 年 7 月回到 6 個月,是因為政府預告將在學生簽證下新增「Transfer」類別:日後轉校的學生需要先申請這張新簽證才能到新學校上課,簽證到期日維持原來的日期,且只能轉到同級或更高的課程。這些內容來自 2026 年 10 月 2 日助理部長 Julian Hill 的新聞稿與說明,新聞稿預告自 2027 年 7 月 1 日起實施;媒體報導費用估計約為一般學生簽證申請費的一半,但確切費用、申請細則與法規截至 2026-11-05 尚未公布,細節待官方公布。

7. 2026 年最新簽證費用

依內政部費用表(2026-11-05 查詢,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適用),台灣護照持有人適用一般費率:

簽證 主申請人 家屬(18 歲以上/未滿 18 歲)
學生簽證 500(一般) A$2,500 A$1,530/A$500
學生簽證 500(獨立 ELICOS、Non-Award) A$2,050 A$1,255/A$410
監護人簽證 590 A$2,500 —/A$500
485 畢業生簽證(Post-VET、Post-Higher Education) A$5,750 A$2,875/A$1,450
485 第二次 Post-Higher Education A$2,265 A$1,140/A$575

境內遞件另可能需繳 A$700 的 Subsequent Temporary Application Charge(STAC)。學生簽證費對太平洋島國、東帝汶與 ASEAN 國籍有較低費率(485 簽證費僅太平洋島國與東帝汶有減免),台灣皆不適用。485 簽證費自 2026 年 7 月 1 日由 A$4,600 調為 A$5,750;內政部並預告 485 未來也將限制加家屬,生效日截至 2026-11-05 尚未公布。

8. 台灣讀者實務規劃建議

情境一:打工度假(417)想轉學生簽證

必須回台灣申請。建議在 417 到期前 2~3 個月就選好課程、拿到 CoE、備妥財力證明與英語成績,回台灣後立即遞件;澳洲境外學生簽證審理時間不一,不要先買回程機票。語言課程(ELICOS)與職業課程都可以在境外打包申請,境內豁免反而不能打包,所以一次在境外把整套課程包好反而比較有利。

情境二:正在澳洲讀書,想續讀

  • 規劃課程銜接時,優先走「同校補 12 個月」或「升讀更高 AQF 等級」兩項豁免,才能留在境內申請並拿到 BVA。
  • 想換學校、換到同級或較低等級課程、或需要超過 12 個月的人,要預留回台灣申請的時間與費用;可利用學期間空檔回台遞件。
  • 2026 年 10 月 2 日前已把配偶或小孩加進學生簽證的人,如果打算續讀,務必確認走的是能帶家屬的豁免,否則家屬將無法在新簽證上。

情境三:準備從台灣第一次申請

台灣申請人沒有家屬豁免,計畫攜家帶眷者需改走博士、政府全額獎學金等路線,或家屬另行申請其他簽證。選課時一併規劃未來升學路徑(例如 Diploma → Bachelor → Master),讓之後每一次續簽都能符合「升讀更高等級」豁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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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 常見問題 FAQ

Q1:我的打工度假簽證 2026 年 12 月到期,可以在澳洲直接申請學生簽證嗎?

不可以。2026 年 10 月 2 日起,417 與 462 持有人一律不能在境內申請學生簽證,沒有豁免。你必須在簽證到期前離開澳洲,在境外遞件並等到簽證批出後再入境。

Q2:我現在讀 Diploma,讀完想接 Bachelor,需要回台灣嗎?

通常不用。完成主課程後升讀更高 AQF 等級的課程符合「course progression」豁免,可在境內申請;但只能申請單一課程、不能打包,且要附完課證明。

Q3:我已經在澳洲念書,配偶還在台灣,可以之後幫他申請家屬簽證過來嗎?

不可以。簽證批出後,家屬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再以後續入境者身分加入學生簽證。配偶若要來澳洲,需自行符合其他簽證的條件。

Q4:現在換學校要等 12 個月,以後會變嗎?

12 個月限制適用到 2027 年 6 月 30 日,2027 年 7 月 1 日起回到 6 個月,並預計改由新的 Transfer 類別學生簽證管理轉校,細節待官方公布。

延伸閱讀

免責聲明:本文依澳洲內政部「Changes to Student visa application rules (500/590)」公告(2026-10-14 更新)、Student visa (subclass 500) 頁面(2026-11-05 查閱)、內政部費用表(2026-11-05 查詢)、Study Australia「Student visa changes: October 2026」(2026-10-07)、《National Code》修正法規 F2026L01351(2026-10-01 登記)整理,僅供參考,不構成移民法律意見;簽證規則可能隨時變動,請以內政部最新公告為準。資料更新日期:2026-11-05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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